【審計報告】強制驗樓進度慢料需花20年完成 逾半個案通知3年後仍不遵從修葺
發布時間: 2020/11/25 16:02
最後更新: 2020/11/25 16:29
舊樓樓宇失修問題嚴重,屋宇署於2012年實施強制驗樓計劃。審計署今日(25日)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,批評屋宇署強制驗樓計劃進度緩慢,截至2019年12月計劃涵蓋18,066幢樓宇,但有約12,000幢未被揀選發出法定通知,按屋宇署今年訂下的每年揀選600幢樓宇目標,要完成通知該12,000幢需要約20年,還未包含2019年之後才新涵蓋的樓宇。
截至去年12月,本港約有18,066幢樓齡達30年以上的樓宇,當中約有12,000幢仍未被發出強制驗樓令。審計署發現,若根據屋宇署今年揀選600幢樓宇發出強制驗樓令的進度計算,要完成12,000幢樓宇需時約20年,更未包括2019年後才涵蓋在強制驗樓計劃的樓宇。
審計署亦指出,屋宇署未有適時發出警告信,予未有遵從強制驗樓令的個案。根據指引,法定通知內各階段期限屆滿一個月後,屋宇署需向不遵從的業主發警告信,但截至今年4月,有24,639份法定通知不獲遵從,有13,063份即過半的法定通知在完成限期屆滿後超過3年至6.5年仍不獲遵從,但當中28%並無發警告信。
檢控方面,2019年有1,071個不遵從法定通知的個案轉介至檢控組跟進,但審計署發現,有65%是在限期屆滿後4年才作轉介,審計署建議屋宇署加強行動,長時間不遵驗樓令的個案,立即轉介並進行檢控,並按個別嚴重個案進行第二次檢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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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蘇文軒